湖北省美发美容协会会费收交办法
http://www.5588.TV/ 2010/6/24 12:06:01 阅读数:932
遵照、财政部民宪发(1992)27号文件《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以及省民政厅有关协会会费收交的规定,湖北省美发美容协会会费收交办法情况如下。
遵照、财政部民宪发(1992)27号文件《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以及省民政厅有关协会会费收交的规定,结合省美发美容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凡批准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及时足额交纳会费。
二、交纳会费标准:
(一)团体会员会费:企业单位会员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600元;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00元;事业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200元。
(二)个人会员会费:每人每年交纳会费100元。
(三)会费交纳方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费在入会时或每年元月十日前缴纳。协会收到会费后,即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四)无故拖欠或不交会费者,由常务理事会酌情做出暂停会籍、退会或除名处理。
(五)本办法于2005年6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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