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届江苏美容美发美甲大赛奖励办法
http://www.5588.TV/meijia/ 2011/8/30 11:37:43 阅读数:1080
浪漫香榭丽杯第十三届江苏省美容美发美甲大赛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
1、比赛各项目设金、银、铜牌奖,其中金奖10%、银奖20%、铜奖30%,其他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2、参加前5项(男子修剪与造型组;女子修剪与造型组;晚宴发型组;新娘化妆组;晚宴化妆组)的选手,每项目参赛人数为30人,分别获得各项目4-6名者,经理论考试合格后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获得1-3名者,持有技师证书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每项目参赛选手不满30人,每少5人,各项目晋升技师职业资格相应减少1名,以此类推。
3、获金、银、铜奖的各项目选手,经理论考试并合格可晋升高级工(美发师、美容师、美甲师)、中级工(化妆师)职业资格证书。理论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抽取。
4、每个项目的金牌获得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由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省青年岗位能手”,并颁发证书。
5、大赛设全场总一名,项目总12名(从每个项目金牌奖获得者中产生)以及十大杰出创作奖、十大专业造型奖。大赛设杰出贡献奖、组织奖和教师奖,分别授予协办单位、组织报名、训练选手的先进单位(学校)和教师。
6、每个项目的名奖励港澳四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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