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美白专业委员会现向全国招募会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会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化妆品及相关的生产企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美容院(中心),经营情况良好,在社会上有信誉,可接纳为本会企业会员;
2.团体会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化妆品、美容器械技术研究、培训教育、出版等事业单位;与美容化妆品业相关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可接纳为本会团体会员;
3.个人会员:热心支持美容化妆品业的人士、专家、经济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领导干部以及港澳台和海外侨胞中美容化妆品界人士及相关企业职工,经个人申请或本会各级会员推荐可作为个人会员(含常务理事、理事及普通会员)。
全国热爱美白化妆品事业的精英们,符合以上条件,请积极向美白专业委员会各省分会申请报名,我们将你们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交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经仔细审查,并通过考核,予以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