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则
条 本协会定名为“山西省美发美容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 XI HALR DRSSING &BEAUTY ASSOCIATION,缩写为SXBHA。
第二条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商务厅,挂靠单位是省饮食服务公司, 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是山西省民政厅。
第三条 协会的性质是美发美容化妆行业群众性专业组织,是由从事美发美容化妆操作、管理、教学、技术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 群众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民族美发美容文化,致力发展美发美容事业。反映会员愿望,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开展美发美容理论和行业发展方向的研究,组织美发美容技艺交流,介绍美发美容科学知识、培养美发美容技术人才,为发展美发美容事业、美化人民生活服务。
第五条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工作原则是人员精干,办事求秩序,服务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