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化妆品标注全成分表时限要求的说明 - 火爆化妆品招商网【www.5588.TV】 登录 | 注册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关于化妆品标注全成分表时限要求的说明

http://www.5588.TV/baojian/ 2010/8/26 11:46:49 阅读数:864
关于化妆品标注全成分表时限要求的说明。

    现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中化妆品全成分标注的时限要求说明如下: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于2008年6月17日公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而其中“6.4化妆品成分表”的实施日期进行了特别要求:“自GB5296的本部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生产的化妆品应执行本条款”。
    即:上述标准在2008年6月17日发布,在2010年6月17日(不含17日)前生产的国产化妆品,在2010年6月17日(不含17日)前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不必进行全成分标识,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

信息分类:保健品招商  编辑:唐青松
关键字:关于化妆品标注全成分表时限要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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