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化妆品标注全成分表时限要求的说明 - 火爆化妆品招商网【www.5588.TV】 登录 | 注册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现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中化妆品全成分标注的时限要求说明如下: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于2008年6月17日公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而其中“6.4化妆品成分表”的实施日期进行了特别要求:“自GB5296的本部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生产的化妆品应执行本条款”。 即:上述标准在2008年6月17日发布,在2010年6月17日(不含17日)前生产的国产化妆品,在2010年6月17日(不含17日)前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不必进行全成分标识,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
关于5588.TV|火爆文化|火爆推广|招商服务|企业合作|友情链接|在线客服|火爆招聘|公示信息|网站地图|标签云集|企业黄页|网址大全
版权所有 火爆化妆品招商网【www.5588.TV】 CopyRight @ 2010-2025 豫公网安备 41019702002043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00047
火爆化妆品招商网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欺骗性产品信息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