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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东莞美发美妆电视大赛评委守则

http://www.5588.TV/meifa/ 2011/2/21 11:46:35 阅读数:744
2008年,东莞美发美妆电视大赛的评委守则。
    为了使本次大赛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赛出水平,选出人才,特制定评委守则如下:
    一、维护大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评选工作职业道德,保持评委良好形象。
    二、本着对大赛负责,对参赛选手负责的精神,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定和规则,遇到问题要及时同组,委会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三、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选手的实力和艺术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不打关系分,不打感情分,评委间不相互举荐和照顾选手,坚持公正原则,唯才是举。
    四、回避各参赛选手的各种接触,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准透露不宜公开的大赛信息,把对选手的关心和爱护体现在对选手的正确评价和鼓励上。
    五、接受大赛监审,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接受广大选手的监督,为大赛的圆满成功作出自己的贡献。
    六、任评委工作期间,不得担任组委会工作,不得担任赛前辅导培训工作,不得同时担任监审工作。
    七、违反本守则规定者经查证属实,组委会将立即解除行为人评委资格,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八、本守则最终解释权归2008东莞美发美妆电视大赛组委会所有。
信息分类:美发加盟  编辑:小唐
关键字:2008东莞美发美妆电视大赛评委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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