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促进河南美容美发事业的健康发展,鼓励开拓创新,弘扬贡献精神,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会同有关部门举办 “2012河南美丽事业十大人物” 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美容美发行业美化了生活,给人们带来了自信和快乐,而且对扩大消费,安置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河南美丽事业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旨在对河南美丽事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评定和表彰,总结他们的开拓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历程和成功经验,并从中升华出产业发展的有益思路,达到弘扬先进、树立楷模、鼓励创新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
协办单位:《河南美容财富》杂志社
媒体支持:《河南商报》、《今日消费》、《河南美容财富》、《河南省美容美发》网站等。
专业评委: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业内专家学者等组成。为确保评选不受干扰,维护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专业评委的名单在公布评选结果时一并公布。
三、评选对象
“2012河南美丽事业十大人物”评选候选人的遴选对象是河南省境内美业产品服务、经营、生产企业、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其领导的企业规模在同业中具中等以上水平,并实现企业业绩快速增长;重视技术创新和发展战略创新,企业文化氛围浓厚; 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诚信污点及违法记录。“2012河南美丽事业十大人物”拟设候选人20名,最终选取获奖人物10名。
四、评选标准
1、贡献力:本年度内表现活跃,在技术、管理、服务或社会活动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领导力:宏观战略把握能力强,领导管理能力突出;
3、创新力:在技术研发、企业运营或团队管理中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成绩,并转化为经济效益;
4、推动力:个人贡献及成就对所在企业、行业或者河南美丽事业发展中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
5、影响力:在所在行业领域有杰出表现和贡献,产生重要影响力。
五、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法(2012年10月1日---2012年11月25日)
1、地方协会组织推荐:由各地方协会或相关机构提名,候选者按要求填写“2012河南年美丽事业十大人物”参选申报表,并附个人简介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当地协会或有关机构出具意见后,报送评审小组办公室。
2、业内专家提名:由行业权威人士及专家提名,被提名个人按要求填写参选申报表,由专家签名,并附个人简介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当地协会或有关机构出具意见后,报送评审小组办公室。
3、企业和个人自荐:个人通过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索取或由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官方网站下载参选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并附个人简介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当地协会或有关机构出具意见后,报送评审小组办公室。
(二)评审程序
1、行业提名:汇总、审查、核对相关情况资料,由评选机构根据推荐的人选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位入围名单,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在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官方网站、《河南美容财富》杂志上公布。
2、公众投票:在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20日。社会公众投票分值占40%。
3、专家评审:召开评审会议,结合公众投票,确定最终榜单,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行业专家评审占分值60%。
(三)候选人企业展示
本次评选的候选企业将在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官方网站、《美容财富》杂志等指定媒体进行公示,候选个人可以通过此平台进行自我宣传,以吸引更多公众的关注度。
(四)选举结果公示与颁奖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2012年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年会”上公布,并同时举行颁奖典礼。之后还将通过协会官方网站、《美容财富》杂志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通告与宣传。
六、实施要求
1、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业内人士都来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各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前,要进行摸底,通过综合考核,把秀人选推报上来。
3、候选人报名需填写申报表、500字事迹简介和1500字的事迹材料各1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及所获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片2张,不同场景的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3张。
4、候选人要对本人参选申报表、事迹材料及经历简介的真实性负责,所报材料须经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组织审核盖章。
5、各单位要在2012年11月25日前将候选人的全部推报材料上报评审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所推报人选事迹的真实性和先进性。
七、其它事项
“2012河南美丽事业十大人物”评选不收取参评单位或个人费用,整个活动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
评审工作办公室:省美发美容协会
地 址:郑州市任砦北街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