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美容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考评
http://www.5588.tv/meifa/ 2012/6/28 11:37:28 阅读数:1169
为加强中国美容美发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裁判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函文件精神,拟定于2012年3月在北京举办美发美容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考评。
一、培训对象及性质
各地区推荐的裁判员候选人,包括美发,美容,形象设计和美甲四个项目。
二、裁判员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美发美容行业,自愿随时无偿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美发美容美甲业内有良好声誉,原则上应具备技师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年龄不超过45岁。
(三)具有丰富的职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精通职业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有一定的公平、公正执裁工作能力,具有两次以上参加执裁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经验。
(五)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部的相关竞赛活动,完成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同时按要求配合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
(六)维护国家级裁判员形象,不因任何原因做有损裁判员尊严和名誉的事情。积极参加裁判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
三、培训时间安排: 2012年3月26-28日,3月25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地点:北京圆山大酒店(北京西城区裕民路2号)
五、培训收费标准
国家级裁判员资格证书考评费用2800元(含学习费,资料费、考核费、证书费等)。
六、证书颁发
考评成绩合格者,经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颁发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和证卡
七、所需资料:请携带所有申报资料及彩色照片2寸4张和1寸4张准时报到。
详情垂询:010-82238872转8009 13611198077
邮 箱:905455461@qq.com
关键字:美发美容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