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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提醒:美容须在有资质机构进行

http://www.5588.TV/ 2010/5/18 18:56:27 阅读数:566
卫生部门提醒:美容须在有资质机构进行
     台州市美容美发协会据新华社济南1月3日电(记者王海鹰)近一段时期,山东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美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个别生活美容场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美容,如:针灸、纹眉等,从业人员无相关资质,且消毒隔离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隐患。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广大美容消费者,割双眼皮、纹眉属于美容,进行美容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美容机构。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提醒,要正确区分生活美容和美容:美容是指使用手术、、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如:割双眼皮、纹眉、隆鼻、隆乳、等。市民日常进行的皮肤养护美化、五官的修饰与化妆等均属于生活美容范畴。
  卫生监督人员说,美容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美容机构进行。开展美容的机构,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美容诊疗活动的执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广大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时要仔细辨别,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如发现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信息分类:化妆品加盟  编辑:平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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