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容美发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考评的通知
http://www.5588.tv/meifa/ 2012/6/7 11:30:45 阅读数:892
根据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函文件精神,拟定于2012年3月在北京举办美容美发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考评。
为加强中国美容美发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以下简称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裁判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提高裁判员的专业水平,学习世界先进技术,掌握世界流行趋势,提升裁判执裁技能,根据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函文件精神,拟定于2012年3月在北京举办美容美发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考评。
一、培训对象及性质
各地区推荐的裁判员候选人,包括美发,美容,形象设计和美甲四个项目。
二、裁判员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美发美容行业,自愿随时无偿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美发美容美甲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原则上应具备技师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年龄不超过45岁。
(三)具有丰富的职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精通职业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有一定的公平、公正执裁工作能力,具有两次以上参加执裁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经验。
(五)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部的相关竞赛活动,完成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同时按要求配合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
(六)维护国家级裁判员形象,不因任何原因做有损裁判员尊严和名誉的事情。积极参加裁判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分发型创作,美容及形象设计创作,手甲创作三大项目进行。
1.发型创作培训
1)掌握国际发型趋势。
2)学习世界流行发型技术。
3)了解国际大赛裁判状况。
2.美容及形象设计创作
1)学习世界流行化妆技巧
2)掌握国际整体造型趋势。
3)了解国际大赛裁判状况。
3.手甲创作
1)学习国际流行手甲创作技术。
2)掌握国际手甲创作趋势。
3)了解国际大赛裁判状况。
(二)裁判员综合素质培训包括:裁判员职业道德,裁判员行为与心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国家技能竞赛制度等内容。
四、讲师背景
特邀国内外著名专家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领导。
五、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2012年3月26-28日,3月25日全天报到。
想要报名的人员请在本周五(3月17日)前联系美协索取报名表格。
美协联系电话:0576-8832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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